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业务流程 > 正文 >

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1-14 作者: 编辑:jcxy1 审核:  

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精神,结合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完善管理机构,规范教材管理、选用、采购与发放程序,加强对我校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教材质量,促进教材认证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杨职院发〔2020〕113 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特制定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资料。高质量的教材是深化内涵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保证。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用于我校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使用的各种形式(纸质、电子等)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分院设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分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分院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分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院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分院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校学术委员会及分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等组成。

第三章 教材建设

第四条 教材建设要坚持正确导向,面向需求、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处理好落实共性要求与促进特色发展的关系,适应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技术技能积累和文化传承创新。

第五条 鼓励教师,特别是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开展教材研究,积极申报、参与各级各类教材编写工作。教师申报、参与各类教材编写工作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经分院教材工作小组同意,第一主编教材需经分院评审通过后报教务处通过校级评审后方可出版参编教材(第一主编非本校教职工)需经分院评审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参与出版后需向分院提交最终图书一本。

第六条 鼓励教师在纸质教材建设的同时,对适宜的课程加强电子教材和网络(数字化)教材建设。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七条 教材编写应依据学校教材规划以及国家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弘扬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公共基础课教材内容科学先进、针对性强,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要体现学科特点,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比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3.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专业课程教材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强调实践性。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4.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名称、名词、术语等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倡导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

5.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八条 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教材编写主编一般应为讲师以上职称,并系统讲授本门课程两轮以上,参编人员如属新兴行业、行业紧缺、能工巧匠等范围可适当放宽要求。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编写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作为同一课程不同版本教材主编。

第九条 校本教材编写严格执行学校杨职院发〔2020〕113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

第十条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编写,凡主参编规划教材人员需经分院(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并报教材建设委员会主任审批备案后,统一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报出。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含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过程中应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方面特别是一线师生和企业意见。教材编写完成后,应送一线任课教师和行业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审读、试用,根据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修改完善教材。

第十三条 编写的教材投入使用后,应根据经济社会和产业升级新动态及时进行修订,一般按学制周期修订。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四条 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还应送学校党委宣传部门牵头进行政治把关。其他教材由教材编写分院(部)委托熟悉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培养需求的专业机构或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认定。在所编修教材正式送审前,以外聘专家为主,进行专题自查,把好政治关。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十五条 教材审核应依据学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新编或修订幅度较大的课程教材应选聘一线任课教师进行审读和试用。审读意见和试用情况作为教材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教材的出版与发行严格按照国家教材出版与发行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教材选用、教材采购、教材奖励等未尽事宜严格执行学校杨职院发〔2020〕113 号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

附件:1.教材编写审批表

2.教材编写评审评分表

3.教材建设评审统计表

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CopyRight ©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Yangling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 杨凌 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技术支持:杨凌贝塔网络